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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拟推出电信媒体业新规则

    新加坡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拟推出一套新规则,希望更好地维护电信和媒体业的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随着数字和资讯科技进步、公司业务模式不断改变,电信和媒体业的界限日益模糊,部分服务或出现重叠。资媒局之前宣布,有意合并电信业竞争准则与媒体市场行为准则,制定一套适用于这两个领域的统一准则。

  资媒局已于前年2月为这套准则展开首轮公共咨询,1月6日正式启动第二轮公共咨询,直至3月2日。

  根据资媒局1月6日发布的公告,在第一轮咨询活动中,企业对新准则大致表示支持,当局也已把业界提出的反馈纳入拟议中的准则。

  根据新准则,电信和媒体业者须提供明细账单,提高收费透明度。账单应清楚列明签订套餐、附加服务,以及第三方服务如漫游服务、增值服务、国际电话等的费用。

  另外,企业在服务项目的免费或试用期后,应先确保消费者愿意继续订用后才开始收费。这是因为资媒局发现,不少消费者常忘记免费或试用的具体期限,只有在收到账单后才发现业者已开始收费。为了保护消费者,同时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资媒局拟定企业须在期限前的3至14天发出提醒。

  此外,为更好地让消费者了解合约条款,资媒局也拟让所有企业提供一个清单,概要列明合约的重要信息,如签订套餐所提供的服务和限制等。

电信企业也不能在客户合约结束前,提出有损消费者利益的条款,包括突然涨价。

资媒局表示,这套新准则可带来更大的市场确定性及业务灵活性,鼓励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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