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浙江省与东盟贸易全面提速(2010/4/20)
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台州和东盟的经贸联系日益紧密,目前东盟已成为台州市继欧盟、美国、日本之后的第四大贸易伙伴。昨日,从台州海关获悉,一季度台州市与东盟累计实现进出口总值2.1亿美元,比2009年同比增长84.9%,占同期台州市进出口总值的5.8%。其中,台州市对东盟出口1.9亿美元,增长80.5%;自东盟进口2668万美元,增长1.2倍。
从贸易商品看,机电产品和纺织品为主要出口商品,一季度出口额为1.4亿美元和1002万美元,分别增长1.2倍和36.9%;进口产品主要有初级形状塑料、天然橡胶和纸浆等,进口额为362万美元、349万美元和241万美元,分别增长79.3%、7.3%和1.2倍。
据台州海关有关人士介绍,自2010年1月1日起,中国对东盟总体平均税率由9.8%降为0.1%,东盟对中国的平均税率则由12.8%降为0.6%,双方90%以上的商品实现零关税。
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后,台州市优势产品如纺织服装、家具和机电产品出口东盟市场后的实际销售价格将降低,价格竞争力将有所增强,出口增速有望明显提高。而自东盟进口资源类产品价格成本将继续降低,有助于减轻企业经营压力。海关同时提醒,对进口企业来说,可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10年版),掌握有关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关税优惠清单以及相应的税率,以便做好成本的核算。
对出口企业来说,可通过查询相关进口国网站或者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东盟成员国给予我国出口产品的关税优惠情况,以便于掌握并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降低出口成本,同时出口商要申领有关的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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