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护航在柬中资企业
中新社金边1月4日电 (记者 黄耀辉)“为降低中资企业在柬埔寨投资的风险,法律是最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副秘书长张堰日前向中新社记者表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要法律先行。
张堰说,2016年12月8日,“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暨中国—柬埔寨仲裁合作项目启动。柬埔寨司法大臣翁旺瓦特纳给予高度评价,赞誉其是中国与东盟各国资源共享的平台,促进了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法律务实领域或法律学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整合了法律服务、经济和社会资源。
据介绍,早在2016年9月,柬埔寨国家商事仲裁中心与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张堰说,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以柬埔寨国家商业仲裁中心为主体,由双方共同约定适用法律和商事规则进行裁决,并依据《纽约公约》在156个缔约国普遍得到执行。
根据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专门仲裁机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柬埔寨境内的中资企业、华商群体在经济贸易中的纠纷解决,维护中资和华商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柬投资的中资企业超过千家,累计协议投资超过百亿美元。中国东盟法律合作柬埔寨中心与中国驻柬使馆、柬中国商会合作,开办法律讲座,为中资企业讲授在柬投资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等法律知识,让中资企业健康发展。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理事长、海南仲裁委员会主任施文表示,该中心是搭建跨国法律服务和经济纠纷解决两个平台,并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老挝等东盟国家建立了驻外机构,先后与东盟国家500家华人商会组织、中资企业、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了密切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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