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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0周年回眸展望(2012/3/1)

2002年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在内的基本架构,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纲领性文件。201011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如期建成,是按框架协议的要求进行的。过去的10多年,中国与东盟各国在各领域合作的推进及所取得的成就,都是在该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今年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10周年,本文以此为契机,再次深入了解和把握框架协议的各项规则,更好地推动中国与东盟各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与发展。 

前不久,有专家总结,中国企业投资东盟存在10大难题,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不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规则

记者在去年广西市场经济研究会组织的一次中国东盟问题形势报告会上获悉,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家从来没有看过《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不少企业至今不知道自由贸易区为何物,亦不知道同自己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对已经来到眼前的商机无动于衷或不知该怎么办。

过去10年合作成绩显著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10年来,中国与东盟合作得到全面拓展和深化。从2004年中国与东盟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开始对500多种农产品降税,《货物贸易协议》签署后7000余种产品享受相互优惠关税待遇,到2007年《服务贸易协议》签署放宽建筑、运输、金融、旅游等多个行业准入标准,再到2009年《投资协议》签署双方完成自贸区协议主要谈判,为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奠定了基础。这些过程都是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来推进的。

过去10年,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时,当年双方贸易额达到2928亿美元,同比增长48%,创历史新高。2011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达3623.3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目前,中国已成为东盟第三大贸易伙伴,东盟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10年来,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也取得快速发展,从过去的较小到不断发展,再到近年突破近千亿美元大关。同时,双方在教育、旅游、文化、青年来往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合作成果。

就广西而言,东盟已连续10多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自贸区建成时的2010年,广西与东盟贸易额达65.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9%。2011年,广西与东盟实现进出口总值95.6亿美元,增长46.6%,占广西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1%,高出广西外贸平均增幅14.1个百分点。 

当然,全面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各项条款,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各方面的合作,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熟悉早期收获计划方案

早期收获计划付诸实施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个象征。正是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使中国和东盟各国获得种种益处和便利,也成为激励中国与东盟各国间不断发展生产和创新产品的大舞台。

然而,也有不少企业对早期收获计划关于零关税的实行不够了解。去年,在南宁召开的一次企业走进东盟经验交流会上,中国东盟理事会中方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许宁宁提出,针对目前不少中方企业存在的问题,建议广西企业更多地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尤其是零关税实行的时间表,以便更加主动适时地参与竞争。

201011自贸区建成,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大部分实行零关税,中国与东盟4个新成员国2015年前实现零关税。许宁宁认为,除了加强对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的规则深入了解外,企业应抓住当前实施零关税的良好机遇,调整合作经营方式,扩大进出口规模,把企业做大做强。

利用好争端解决机制

《争端解决机制》是《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据此,2004年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了《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这是解决双方贸易摩擦和保障双方合作利益的重要依据。据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远富介绍,到东盟国家投资的不少企业,由于没有了解框架协议中《争端解决机制》,所以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知道去找法律依据,更不知道找什么法律依据。所以,对于企业来说,了解和利用好《争端解决机制》尤为重要。

其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就是一个法律性文件,政府和企业都要提高对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法律意义的认识。一些法律专家建议,在现有中国东盟法律合作高层论坛的基础上,更应重视在双方企业间的法律普及。只有这样,全面拓展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才有法律保障。

提高本土产品在东盟市场竞争力

零关税的实施意味着中国与东盟国家互相开放市场,进出口产品进一步走向国际化,同类产品竞争更加激烈。

零关税对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余伯明教授认为,广西产品在东盟被认可的程度除了部分品牌外,不少本土产品在东盟市场的竞争优势不明显,影响力有限,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产品国际化标准较低,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所占比重较低。同时,民营企业是广西与东盟贸易的主体,是推动广西对东盟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而民营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金人才匮乏、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落后、缺乏品牌号召力等,也造成这些企业的产品国际化标准水平低。因此,在落实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则,向东盟市场拓展的过程中,努力提高广西产品的国际化标准,是广西企业向东盟拓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余伯明认为,广西企业当务之急是尽快提高企业素质,增强自身的实力,以便在参与竞争中赢得主动。同时,广西应利用边缘优势不断完善和扩大出海出边出省通道建设,加强对交通网络的投资,凭借广西沿江、沿海、沿边的毗邻东南亚的区位优势,为广西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拓展东盟市场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或规则还包括其他方面。在协议签署10周年之际,在中国与东盟合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双方政府还应继续推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建设,继续改善贸易与投资合作的软硬环境,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探讨更好的合作方式,为全面落实《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条款,深化双方合作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东盟2002114日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法律基础文件,共有16个条款,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本架构。框架协议各缔约方同意迅速进行谈判,以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于200371日生效。

主要内容

1.自贸区内容: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贸区的核心内容,除涉及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公共道德、文化艺术保护等WTO允许例外的产品以及少数敏感产品外,其它全部产品的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都应逐步取消。

2.谈判时间:关于货物贸易的谈判将从2003年初开始,2004630前结束。在经济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将以农业、信息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促进和湄公河流域开发为重点,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

3.自贸区时间框架:《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起开始正常轨道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将建成自贸区;2015年和东盟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将建成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

4早期收获方案:

为使中国和东盟双方尽快享受到自贸区的好处,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方案,决定从20041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将降到0

5.相关待遇:东盟越南老挝柬埔寨尚未加入WTO。为了帮助这些国家的发展,中国同意给予东盟WTO成员以多边最惠国待遇,即将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适用于这些国家。

6.贸易规则制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中国与东盟将制订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等贸易规则,以保证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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