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与东盟南亚外贸再创历史新高 出口总额144.8亿美元(2
今年1—11月云南省外贸实现进出口总额144.8亿美元,同比增幅为19.1%。与此同时,与东盟和南亚国家外贸进出口额均创历史新高,分别迈上50亿美元和10亿美元新台阶,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桥头堡建设的加速推进,彻底改变了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中的边缘状态,通过不断优化与东南亚、南亚各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和经贸合作往来,拓展“走出去”的国际空间,提高经济国际化的发展水平,近年来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各国贸易往来日趋活跃。目前,云南对外贸易十大伙伴中,东南亚、南亚国家就有6个,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贸易总额占全省进出口总量的44.1%。
东盟 云南外贸在转型中增长
截至11月,我省与东盟各国实现进出口交易53.7亿美元,同比增长34.6%,达到历史新高。其中,缅甸、越南、马来西亚占据我省与东盟贸易的前三位,贸易额分别达18.3亿美元、11.3亿美元和8.2亿美元。
我省出口商品以机电产品、农产品为主,在从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的转变中继续保持稳定的平均增幅。其中,农产品出口近74.5万吨,出口额首次超过15亿美元,纺织品、运输工具、电子产品出口也有增长。同时,进口商品更加多元化,保持了进口贸易整体的稳定增长。由于国内市场对棕榈油产品需求的增加,使云南从马来西亚的进口总额较去年同期几乎翻了一番。
随着昆曼公路全线贯通,以及中泰两国共同推进贸易运输便利化水平的不懈努力,云南省蔬菜、花卉出口和热带水果进口规模不断扩大,滇泰贸易额持续快速攀升,成为我省与东盟南亚贸易的新亮点。据统计,1—11月,滇泰贸易实现进出口额6.8亿美元,同比增长68.7%,其中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达193.3%,这也使得滇泰贸易结构更加平衡。
蔬菜是云南出口泰国的主要大类商品,出口达1.4亿美元,同比增长39.6%。而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初级橡胶产品成为最大的进口商品,进口总额约2亿美元。
南亚 合作机制拉动贸易往来
在与东盟各国贸易迈上50亿美元新台阶的同时,我省与南亚的贸易总额也首次突破10亿美元大关。其中,排名前三位的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3国的贸易额分别达到7.8亿美元、1.4亿美元和0.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9.9%、35.6%和38.6%。目前,南亚各国与云南进出口比重已经从2006年的3.5%上升到7%,贸易额增长了5倍。
继2008年云南省政府代表团对印度开启“亲邻之旅”后,去年又对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开展了“南亚友好合作行”。通过一系列高层往来交流,推动了云南与南亚各国更加富有成效的合作,政府推动企业互动的合作格局正在形成。同时,在孟中印缅(BCIM)合作机制的推动下,南亚各国领导人和高级官员也多次访问云南,每年都派代表团参加昆交会、高层论坛等活动,为云南与南亚的经贸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2007年以来,我省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南亚国家商品展,通过对参展企业实行一系列优惠措施,南亚国家商品展成为加强云南与南亚各国沟通交流的良好平台,也拉动了相互间的贸易往来。
云南与南亚各国的贸易突破10亿美元,就是这一系列成果的直接体现。
“危”中寻“机” 寻找增长突破口
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各国的贸易持续增长,显示出亚洲各国贸易互补的需求和市场优势,同时也凸显了桥头堡建设的优势效应。
“在宏观背景下,全球经济危机和欧盟债务危机影响不断加深,国际市场的风云动荡,对云南外贸工作来说依然存在多变的不确定因素。”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但从东南亚、南亚的局部经济走势特点,依然可以“危”中寻“机”找到突破口。
南亚市场中,印度是我省主要贸易伙伴,比重占据了云南与南亚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今年以来,尽管受到资本外流、股市下跌和欧债危机困扰,但印度国内经济仍然保持了接近7%的增长,对我省出口商品尤其是化肥的需求仍然旺盛。同时,由于印度卢比持续贬值,有利于云南扩大从印进口,尤其是扩大铁矿石等商品的进口。
而在东南亚方面,虽然泰国刚刚经历了严重的洪灾,但泰国政府正加大力度恢复重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泰国市场和经济会有一个快速恢复增长期,由于恢复重建带来的需求增加,将有利于我省进一步扩大对泰贸易。与此同时,澜沧江—湄公河航线已经恢复运行,一度受到停航影响的大宗商品贸易也有望回暖。
另外,财政部刚刚下发通知,自明年1月1日起,我国进出口关税将进行部分调整。对包括能源资源、护肤品等日用品在内的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尤其是对原产于东盟、印度等国的部分进口产品将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税率进一步降低。这一政策的出台目的在于积极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新的关税政策对于直面东盟、南亚各国的云南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利好消息。我省与东盟和南亚贸易比重接近全省进出口总量的半数,云南的口岸和通道优势将在新关税政策的刺激下进一步得到彰显。
“在这个形势下,云南外贸工作的重点将突出稳定出口、扩大进口、积极调整外贸结构。”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次区域合作交流,加大合作力度,积极推进高层次经贸代表团互访。同时,云南企业要加快“走出去”步伐,抓住机遇开拓东南亚尤其是南亚市场,通过扩大对外投资,拉动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增长。
专家:云南应加强与南亚国家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
当前,在桥头堡战略的推进过程中,积极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南亚国家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是我省扩大面向南亚开放、实现桥头堡战略目标的新的政策选择及制度创新途径。
我省地方政府与南亚国家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合作,符合国家多层次对外交往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独特优势:首先,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合作可以避开制约国家间关系的诸多负面政治因素的影响,专注于两个地区间的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发展,切实照顾到两地的现实需求,有利于地方政府间灵活、迅速、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方面合作,促进两地的共同发展。第二,地方政府的对外交流合作,可以充分发挥本地独有的地缘优势,立足本地、环顾周边,创造性地提出国际区域合作构想,为国家和本地造福。例如,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论坛(BCIM)的构建,就是在我省的积极倡导和努力下取得的可喜成果。第三,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合作,可能成为国家间外交关系发展的先行先试者,或者成为国家特殊政策的试验区,比如我省开展的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这样的政策创新,既可以照顾本地的实际情况,促进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又可以为国家提供政策实践经验。
事实证明,我省与南亚国家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合作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具有很大潜力和长远成效。因此,进一步加强与南亚国家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关系,是推进桥头堡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及不竭动力。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由于我国与南亚诸国的不同国情,各国在政府体制和地方政府职能权限等方面存在着具体差异,因此,在创建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机制时,有必要加强对对象国地方政府体制的研究和了解,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和“智库”的积极作用,针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特征设计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合作方案,从而为两地合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对接建议。
搭建省(邦)之间或城市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是目前地方政府开展对外合作的主导方式。我省及省内有条件的城市应积极选择在资源、经贸、人文、教育、科技、旅游等方面与我省具有互补性和合作潜力的南亚省(邦)及城市,有针对性地搭建友好合作关系。同时,在此过程中,要做到政府间交往和民间交往并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交流合作。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加强地方政府间的交流合作关系,既要勇于尝试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又要把握好地方政府的权限尺度。云南可根据开展与南亚国家地方政府合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向中央政府争取更多的特别授权及更宽松的政策创新环境,同时也及时将地方政府对外合作的经验与成果反馈给中央政府,积极接受中央政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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