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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与东盟携手发展(2012/1/30)

    自成立伊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乃至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和希望,在引领和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方面产生显著的“示范效应”,对抵御全球经济风险起到了“稳定器”作用。两年来,尤其是2011年以来,云南省紧紧抓住建设中国对接东盟“桥头堡”重大历史机遇,在努力开拓东盟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对东盟贸易又快又好发展。
  与东盟贸易突破50亿美元
  据海关统计,2011年1-11月云南与东盟国家贸易额首次突破50亿美元,达到53亿美元。其中,出口33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进口20亿美元,同比增长48%,超额完成2011年增长25%的目标任务。
  2011年云南进出口企业继续加大对东盟国家进出口贸易,共有1606户企业开展对东盟进出口贸易业务,民营企业占全省对东盟贸易总额的76.3%。而对东盟贸易前20强企业约占云南对东盟贸易额的44.5%,成为云南发展对东盟贸易的有力支撑。
  在对东盟贸易中,与缅甸越南老挝边境小额贸易累计进出口总额17.8亿美元,占全省对东盟贸易的34%。一般贸易对东盟国家进出口总额35.2亿美元,占全省对东盟贸易的66%。从发展增速来看,云南对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国的进出口增速居高,均在50%以上。在出口上,云南对柬埔寨印尼出口增速迅猛,在进口上,对菲律宾泰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老挝的进口增幅都超过了50%。
  云南对东盟市场重要出口大类商品为机电产品、农产品、电力、纺织品等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特别是出口机电产品和农产品日益扩大,而各类资源型产品出口增速放缓,所占比重已大大下降,体现出云南对东盟出口商品不断增加技术和资本含量的趋势。
  积极申办产品“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书不仅用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身份,实现货物顺利通关,更重要的是帮助我国货物享受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善用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带来减免税优惠,降低进口成本,拓宽出口渠道,稳定和发展客户群,增强自身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011年1-11月,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15825份,签证货值金额25340.23万美元,同比分别增加39.77%和70.67%,按平均5%的优惠率计,可为云南省出口产品减免东盟国关税约1267万美元。
  与“老六国”服务贸易全面发展
  云南在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往来中,“老六国”(指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降税计划早、品种多、降幅小。表面上2010年1月1日有7000多种商品实现零关税,但实际上关税降幅并不大。东盟各国降税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根据减让时间表逐步实施的。2007年各国平均关税已降至5%至10%,2009年进一步降至5%或零关税,也就是说7000多种商品实现零关税,而实际降幅最高不超过5%。其中,泰国与我国于2004年就开始实施《中泰果蔬零关税》。
  云南与“老六国”旅游合作基础好,有利于带动发展服务贸易。近5年,云南出境游有80%集中在新、马、泰3国。同样,到云南旅游的东盟国家游客中又以“老六国”为主,占60%以上,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交通、银行、餐饮、酒店、旅游商品等服务贸易的发展。
  与“新四国”商品互补性强
  “新四国”(指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降税计划晚、品种少。根据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进程安排,“新四国”要到2015年才能实现部分正常商品零关税,2018年实现特殊商品零关税,长期保持高度敏感性商品关税。涉及的商品以部分农产品、个别矿产品为主,仅200多个品种。
  云南与“新四国”进出口贸易量大、商品互补性强。自2005年以来,云南与接壤的缅甸越南贸易额合计约占全省总额的1/5,缅、越是云南省排名前两位的贸易伙伴,其中,对缅贸易占全省对东盟贸易的40%左右。
  云南从“新四国”进口的商品有80%以上为资源性商品,出口到“新四国”的商品95%以上是国内产能过剩的小五金机电产品、纺织品和日用品,商品互补性较强。近年来,云南企业到周边国家开展外经项目逐年增多,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等,与“新四国”的外经合作项目占全省外经项目的95%左右,在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东盟新闻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