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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国—东盟自贸区产业合作的十点建议(2012/4/5)

许宁宁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常务副秘书长

中国与东盟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迅速增长,体现了双方经贸互补性强,这为双方加强产业合作构造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一是双方贸易中第一大类产品是电子产品,这主要是区域外跨国公司在中国与东盟间电子产业内的分工。第一大贸易产品主要掌控在域外公司,且世界电子产品市场一波动就会直接影响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双方加工型贸易居多。二是双方产业合作缺乏的规划性、组织性。在纺织、钢铁、机械等领域,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商(协)会尚未有效对接,双方的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缺乏沟通和协调,未实施在“自贸区”概念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行动。这两大类问题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自贸区的可持续性互利发展。为此,切实加强双方的产业合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1. 应加强中国和东盟政府间的产业政策互相通气、互相协调,并即而发展为部长级合作机制。近年来,中国和东盟有些国家领导人多次建议将双方的宏观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相衔接,其中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沟通和合作则是其十分重要的内容,应切实予以落实。双方政府应制定并落实促进产业合作的各有关政策,鼓励产业合作发展。

2. 应将中国和东盟的产业合作与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有机结合。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是双方合作的重要领域。目前东盟正在大力实施《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中国各有关方应了解该《规划》,以提高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合作效益。双方在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合作方面应充分考虑产业合作,并以实现产业互补性的互利合作促进互联互通,同时双方互联互通的发展也将推动产业扩大合作。

3. 应充分发挥中国向东盟国家提供的信贷、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在产业合作中的作用。加强双方产业合作的金融服务。

4. 应加大中国与东盟在物流、知识产权、技术法规和经济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法律咨询、商务咨询、会计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以一系列的配套合作协助产业合作。

5. 应考虑到自贸区内国家与区域外国家达成的其他自由贸易协定对本自贸区内产业合作的影响,注意提升本自贸区产业链价值,并延伸产业链。

6. 双方政府应注重扶持、指导广大中小企业在产业合作中获得新发展,让中小企业更多地分享相互开放市场带来的好处,并减少担忧。

7. 双方企业应积极参与产业合作,利用好自贸区优惠政策,扩大投资合作,实现更多的贸易创造。应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投资峰会在双方产业合作中的作用。近些年来,中国商务部每年均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其中针对东盟十国每国均有一本,内容包括分析了该国的产业特点、介绍了其产业政策,中国企业家在走进东盟时应借鉴这一《指南》。

8. 应将双方产业合作与自贸区内次区域经济合作相结合,互为促进。

9. 应将双方产业合作与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相结合。加大中国和东盟在产业合作方面的人力资源开发,使得双方重点合作领域之一的人力资源开发更加体现针对性和收益性。

10. 应加强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系统研究,为双方务实性、创新性合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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