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五措并举”推动与东盟国家国际产能合作
【同期】(商务部副部长高燕)
首先,简政放权,推动便利化。现在已经确定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的管理模式。
第二,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优惠贷款、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一些政策手段,来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行业的对外投资合作。
第四,推动实施了一批铁路、公路、能源、电力等重大的境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
第五,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别行业指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相关协议,落实政府间的保障机制,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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