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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在文莱中国公民遵守当地《伊斯兰刑法》

  文莱政府宣布将于2014年4月22日起分阶段正式实施《伊斯兰刑法》,适用于在文全体人员(包括文公民及外国人),违反者现阶段将被处以高额罚款或判刑,未来全面实施后,将引入肉刑及死刑。

  该法规主要包括:

  一、关于伊斯兰宗教神圣性:禁止在文莱传播任何宗教或信仰,包括未经批准传播伊斯兰教;禁止任何侮辱伊斯兰教先知、《古兰经》和《伊斯兰刑法》的言论;禁止发表或做出侮辱苏丹讲话、政府宗教机构和官员的言论或行为;禁止通过网络媒体,包括微博、微信、whatsapp等传播针对伊斯兰教和《伊斯兰刑法》的谣言、评论等;避免在穆斯林面前表达崇拜某明星、人物、动物、地点等;避免在公开场合使用涉及伊斯兰教的固定词汇和表达,包括问候语。

  二、关于宗教管理:禁止在公共场所饮酒,不得向穆斯林提供、推荐、售卖酒精饮料;斋月期间避免在公共场合饮食、吸烟及买卖现场消费的食品;每周五中午12:00到14:00,穆斯林必须到清真寺祈祷,届时餐厅、店铺等都将停止营业,雇主不得限制穆斯林雇员按时祈祷的权利。

  三、关于不文明行为:禁止与穆斯林女性发生未婚或婚外性关系,或引诱穆斯林女性私奔;避免易引起嫌疑的未婚男女独处或同居;尽量在公众场所与异性保持距离,避免拥抱或接吻等过度亲密行为;避免穿着异性服装或模仿异性动作、神态;避免在公共场合穿着暴露(尤其是女性,建议穿长袖衣裤)。

  四、其它犯罪:偷盗、抢劫、强奸、通奸、谋杀等犯罪行为,将根据《伊斯兰刑法》进行审判。

  《伊斯兰刑法》在文的实施将是一个逐步深入和展开的过程,许多问题有待通过具体案例加以明确和解决。中国驻文莱使馆提醒在文及拟赴文中国公民遵守包括《伊斯兰刑法》在内的当地法律,尊重当地穆斯林风俗习惯,避免因行为不当遭受处罚;同时保持平和冷静心态,加强甄别不被关于《伊斯兰刑法》的不实传言或解读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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