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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国—东盟司法合作 最高法副院长提三建议

  中新网南宁8月29日电 (记者 王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8月29日就推动中国—东盟司法合作发展,提出三点建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29日在广西首府南宁市召开,景汉朝出席会议并致辞。该研讨会是围绕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展的系列活动之一,会期一天。

  景汉朝表示,创造一个公平、自由、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是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迫切需要。中国法院愿同东盟各国法院一道,继续认真落实中国、东盟领导人达成的共识,致力于推动司法领域互助合作,以更加长远的眼光、更加开放的胸怀,携手开创中国—东盟司法合作发展的美好前景。

  他建议,中国与东盟各国加强司法交流,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中国和东盟各国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面临着共同的挑战,承担着共同的使命与责任。应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对话交流,建立法院高层互访,人员培训和交流合作机制等。

  其次,他建议双边坚持互信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措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机制化的合作格局。共同致力于研究解决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中发展的新情况、司法协作中的新瓶颈、司法实务中的新问题,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不断增强合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为各国人民谋福祉,为和平发展聚合力。

  最后,他建议双边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他说,各国社会制度、法律制度不同,意识形态观念有别,只有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求同存异,才能更好的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各国应恪守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国际法准则和国际社会打击和惩治跨国犯罪的有关公约,在惩治跨国犯罪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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