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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新加坡采取“国家资本主义”模式,强调政府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调控和主导作用。在中央公积金制度运行中体现政府集中管理的特点。各社会保障项目都集中到中央公积金计划中来,由政府统一提供。不仅包括住房、养老、医疗等项目的制度设计,而且包括政府统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政府出资建设的组屋,经营的医疗机构等。在公积金的归集和管理上,中央公积金由雇主和雇员缴费,但是必须由中央公积金局作为政府代表,负责相关制度规则的制定,由中央公积金局下属的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大部分资金的投资运营。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计划是储蓄型保障模式的典型代表,其核心特征是参保者在就业期间,按照储蓄方式积累养老保险基金,以此作为退休后的经济来源。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大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具体投资运作,通过200多名投资专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金投资,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在北美,其次是欧洲和东亚国家。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对我们的启示:
  一、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2011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累计1.95万亿,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累计40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累计2204亿元、住房公积金结余累计2.1万亿,合计约4.6万亿。现行体制下上述资金只能进行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机会成本很高,隐性损失巨大。可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体制,将具有一定相似属性的资金,尤其是长期结余的资金,集中起来,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减少管理成本,发挥规模效应。
  二、加强储蓄型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除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外,在养老保障体系发达的国家,基金积累制的储蓄型养老金计划往往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我国基金积累制的企业年金计划发展滞后,个人税收延递型养老计划缺失,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借鉴新加坡储蓄式的养老金计划,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税收递延养老计划,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市场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
  三、政府发挥合理的主导作用
  当前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功能定位。如可以考虑划拨国有资产及其红利,转移优势资源税收收入,为养老保险确立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并做实个人账户。对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础,由政府专门机构集中管理,市场化运作。对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在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扩大参保者自主选择权,确保保值增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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