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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批准6项配套措施支持电动汽车行业发展

星暹日报讯泰国内阁为全国推广电动汽车措施亮绿灯,目标是将国内的电动汽车年产量达到72万辆。内阁此次一共批准了6项配套措施,包括支持降低进口税,补贴电动汽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和皮卡车,每辆车补贴最高可达15万泰铢。

泰国总理府发言人塔纳功表示,内阁会议确认促进电动汽车的指导方针,根据电动汽车政策委员会促进生产的会议结果,国内电动汽车以满足生产和使用各类车辆的零排放汽车(Zero Emission Vehicle:ZEV)为目标。

“电动汽车的促进措施旨在使纯电动汽车(BEV)汽车和摩托车的价格具有竞争力,以及30计划中2030年泰国生产的电动汽车占汽车总产量的30%,或者每年生产72.5万辆电动汽车。总理和内阁还意识到在泰国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的必要性,这可以防止泰国失去机会并在电动汽车行业确立领导地位。清洁能源和尖端技术将巩固泰国‘亚洲底特律’的地位。”

至于措施中关于税收和非税收的详细措施,按电动汽车类型分为6项,如下:

1、10座以下的BEV乘用车价格不超过200万泰铢,在税收措施上,将根据自由贸易协定获得特殊关税特权的整车(CBU)进口。如果关税不超过40%,将实行免税。如果关税超过40%,税率将降低40%,2022-2025年将BEV乘用车的消费税从8%降低到2%。对电池容量在10千瓦至30千瓦的电动汽车提供每辆车7万泰铢的补贴,超过30千瓦或更大容量的电池,每辆车可获15万泰铢的补贴。

2、对于30千瓦时以上的BEV型乘用车,价格超过200万泰铢但不超过700万泰铢,内阁已批准在2022-2023年减免关税,这意味着进口CBU车辆,如果关税不超过20%,则免征关税,如果关税超过20%,则再减免20%,进口关税税率降至60%。2022-2025年将BEV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从8%降至2%。

3、建议零售价不超过200万泰铢的BEV皮卡,每辆车获得15万泰铢的补贴,仅限国内生产的皮卡(CKD),电池容量为30千瓦或以上。

4、建议零售价不超过15万泰铢的BEV型摩托车,对于符合消费税部门公布的标准和条件的BEV型摩托车,有一项措施将消费税税率设定为1%。其中,BEV型摩托车每辆补贴1.8万泰铢,涵盖国产生产以及从国外整车进口的摩托车。

5、2022-2025年在国内免税区或自贸区生产或组装纯电动汽车,获准计算国外进口电芯的价值,在自由区或自由贸易区生产或组装电动汽车(BEV型)电池,计算在该国发生的生产成本。国内的附加值不超过厂前电动汽车价格(BEV)的15%,促进在泰国的新投资。

6、在国内制造或组装的电动汽车,建议在2022-2025年期间推广使用进口零部件,包括电池、牵引电机、压缩机、电池管理系统(BMS)、驾驶控制系统(DCU)、车载充电器、PCU逆变器、DC/DC转换器和减速器及其组件。根据1987年海关关税令第12条授予豁免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额外的进口关税。

与政府一同参与促进措施的汽车品牌必须接受以下条件:

2024年补偿等同于2022-2023年进口CBU数量。如果需要延长至2025年,必须按1.5倍的比例生产(进口1辆,生产1.5辆)作为补偿,获得许可的企业可以生产任何一代电动汽车。除零售价为200万泰铢至700万泰铢的汽车外,必须生产与进口到泰国相同的车型。

使用权利的标准:1.必须是国内产业经营者与消费税部门签订合同,该部门仅向经营者进行补贴和征税。2.车型涵盖轿车、皮卡和摩托车,但仅限电动汽车。

使用权利和处罚的条件为:1.申请使用权必须有银行担保。2.如果不遵守公告,补贴必须全额退还,并赔付利息。从银行担保的钱,无权通过罚款和附加费降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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