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与东盟贸易快速增长
越来越多“湛江制造”走进东盟市场
同时企业须防范贸易保护
据统计,今年1—5月,湛江口岸经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达1250份,签证金额为5830万美元,签证份数和金额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了55%和43%,其中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的增长尤为明显,仅次于一般原产地证书,跃居各类原产地证签证量的第二位,签证产品主要以农产品、水产品、小家电、钢铁制品及纸制品为主。
然而,在湛江与东盟贸易呈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下,随之而来的是东盟各国的贸易保护也在加强,大大影响了企业在东盟海关的货物清关和本应享受的关税优惠。例如,东盟国家为保护本国产业发展,频繁利用技术贸易措施(TBT)和贸易救济等手段,2015年,东盟国家累计发布TBT通报达93项;今年1季度,已发布34项,其中泰国21项,位居首位,涵盖了工程车辆、家电、灯具、钢材及食品农产品等。东盟退证查询数量居高不下,退证查询成双方贸易阻碍。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外贸企业,要高度重视东盟各国贸易保护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企业要规范原产地证申报,按照货物原产情况如实申报。货物描述须规范,产品名称须详细,以使验货的海关官员可以识别。要据实准确录入海运、空运或者陆运的装货港、到货港及运输路线,对于途经非缔约方中转的货物,还应注明转运地。特别提请企业注意的是,若商品经香港或者澳门等地转运至东盟各国的,可向当地中检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部分东盟国家可能会向进口商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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