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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宁宁:“借道”东盟实现贸易延伸(2010/5/28)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使得约7000种进出口商品在双方之间实行“零关税”,这大大刺激了双方贸易额的增长。许宁宁乐观预计,到今年年底,东盟有可能成为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中国东盟自贸区可以作为国内企业开拓更广阔国际市场的‘跳板’,通过‘政策’方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许宁宁特别指出,目前,东盟还与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建立了自贸区,实现了“零关税”,但中国只与其中的新西兰建立了自贸区。国内企业可利用东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自贸协议,推进我方企业到东盟设厂,将我国出口东盟的商品进行二次加工,改变其原产地属性后再出口至其他与东盟签署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实现多个优惠政策的“叠加”,从而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优惠贸易延伸到更多的国家和地区。

    许宁宁举例说,国内一家企业生产的一种魔芋纤维欲出口日本,但关税却高达380%;如果选择从越南加工出口的话,由于越南所在的东盟已经与日本建立了自贸区,实行了“零关税”,我国产品借此可巧妙避开日本的高额关税,打开对方市场。同样道理,我国服装等产品出口欧盟常被征收重税,“借道”东盟国家就可减少许多麻烦;一些产品出口印度受到种种限制,“借道”缅甸则方便得多。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参加会议的济钢、法因数控等公司对许宁宁“政策叠加”的建议非常感兴趣,纷纷向其咨询相关政策、渠道等信息。山东诺和诺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公司打算在越南投资设厂,将产品销往印度和巴基斯坦。许宁宁建议其厂址最好选在中国在越南设立的开发区内,因开发区可以提供包括劳动力供应、办理保险等一系列服务,各项优惠政策也比较规范和成熟。

    目前,东盟已成为山东继韩、美、欧盟和日本之后的第五大贸易伙伴,继韩国之后的第二大进口货源地,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济南海关反馈的情况显示,山东还有相当多的企业对自贸区规则陌生,未能充分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比如,2009年山东省前10位应享受协定税率的东盟进口商品有13亿美元,受企业不了解相关政策等因素影响,实际受惠进口仅占66%。还有部分企业对出口原产地证书的申领热情不高,导致我省出口至东盟的协定税率商品中约有40%未申领原产地证明,因而不能享受到“零关税”的优惠。

    对此,许宁宁表示遗憾:“实际上,从200411起我国与东盟之间的500种农产品和海产品已经开始取消关税;从200572起,双方的约7000种进出口商品开始大幅降低关税,这么多年过去了,一些企业仍然反应迟缓实不应该。”他提醒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企业而言是很大的机遇,没办理出口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应该抓紧点,别错过了享受‘零关税’的好机会。”

    许宁宁同时提醒,中央有关部门正在草拟2011-2015年中国与东盟合作的五年计划,山东应积极提出合作项目建议,争取列入其中。同时,中国与东盟还设立了100亿美元的合作基金,山东企业若苦于资金不足可以积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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