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东盟商会合作促发展
【环球网综合报道】新年伊始,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需要群策群力,应调动商会资源和积极性,构造商会参与合作的活跃局面。
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会间合作需求日增
许宁宁介绍道,近些年来,中国和邻近的东盟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8年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近两年,中国是东盟是第三大外资来源地。“一带一路”建设和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正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双方企业日益活跃的合作态势,使得商会间合作需求日增。近些年来,双方商会间合作有了不同程度的新发展。
许宁宁分析到,商会具有代表性、灵活性、桥梁性强的特点。中国、东盟国家均有大量的商会,他们在各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已成为企业与企业、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目前,双方经济合作方兴未艾。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会间的合作空间广、潜力大、前景好。双方商会建立和发展密切友好、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是“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相互间企业得以合作发展的积极因素,可“以点带面”促进企业国际合作,尤其是可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发展。
面对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的不稳定性变化,双方增进经贸合作需要夯实经济基础,促进双方商会合作是一项积极举措。商会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可改变有些企业走进东盟“散兵游勇”、“瞎子摸象”的现状。
商会间的合作潜力还远远未开发
许宁宁谈到,我们也应看到,目前中国与东盟各国商会间的合作潜力还远远未开发。
一是在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中的角色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商会相互间日常信息沟通不够,尤其是市场动态、行业现状、企业可合作项目等方面信息缺乏沟通;
三是商会组织内部人员配备具有实施国际合作素质的人员不多,自身国际合作能力亟待提高;
四是双方行业商会间的合作水平与产业合作发展需求不相称。
五是有的政府官员不重视商会作用,担心商会做不好,或者为了体现个人政绩把一些“好事”揽着自己做,难以见效的转给商会干。
应调动商会在增进双方合作中的积极性
许宁宁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调动商会组织参与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有利于形成更稳固合作的经济社会基础。政府主管部门将有些合作工作交由商会来实施则更为合适,因为:
一是可调动商会在增进中国—东盟合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参与推动合作,有利于落实增进双方合作需做细做实的工作要求;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可减少工作负荷,集中精力抓中国—东盟合作大事;
三是有些合作工作由商会运作,政府主管部门有回旋余地,否则个别发达国家指责中国没有实施“市场经济”。
商会合作大有可为
1、商会应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使命和发展动力,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努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有大作为。应将加强国际合作,作为打造和夯实自身优势、为会员企业对外发展提供好服务的重要工作。在自身组织建设方面,应加强国际合作力量,进一步完善适合开放形势的内部机制。
2、重视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工商会、行业协会的友好合作。东盟国家的商会主要有工商会、行业协会、华商会等。因语言相通,目前中国商会与华商会合作较多。建议中国商会在对接东盟国家商会中,在与华商会合作的同时,应重视发展与东盟国家的工商会、行业协会、由以原住民组成的商会之间的友好合作。
3、双方商会合作应提质升级、做细做实。应建立和完善双方商会合作机制,制定和实施商会合作规划;积极配合政府间达成共识的执行,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执行成果、遇到的问题。
4、加大商会行动与政府行动的有机结合。两者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质可优势互补。政府应加强对商会合作的指导、支持;应在由16个国家正在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过程中、中国与新加坡等国实施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中等方面,加强政府与商会的行动配合。
许宁宁最后表示,相信2019年在中国—东盟各有关方积极参与中,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双方必将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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